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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人事局关于开展 2005 年度
高级职称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 2005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函 [2005]255 号)精神,为解决我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一致的问题,现就 2005 年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培训范围及对象
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专、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因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以工带技人员申报职称存在上述情况的,也可自愿参加本专业培训。
● 培训内容及形式
专业培训的内容: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的需要,以及已规定的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列范围来确定。培训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办班时间: 2005 年 12 月 10 - 15 日
课程设置、学时及学费
10 门课程 /1000 学时;
学费 1200 元,书费 350 元(多退少补);
● 考试考核问题
专业培训课程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专业课采取考试的方式,平时出勤、作业采取考查的方式。总分为 150 分,其中考查为 50 分,专业考试成绩为 100 分。结业时达到 90 分为及格, 120 分为良好, 130 分为优秀。考试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若补考再不及格,不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12 月 5 日—— 15 日
报名地点: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牡丹江站
联系电话:0453-6930732
报名时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学费、预交书费、毕业证书或学籍档案、身份证及学员登记表,并加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公章。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
二OO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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